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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林偉信╱台北報導】

信義區夜店殺警案被告馬寅紘,6年前率眾將劉姓國中生打殘,雖然他賠償50萬元並求法官給予緩刑,但最高法院認為,馬曾受感化教育,提前入伍後又涉殺警案,未因本案得到教訓,昨依重傷害罪將他判刑2年確定,期待他入桃園英文補習獄面對過錯、真心懺悔。

劉姓國中生,原在學校運動成績優異,曾獲獎無數,但他被馬打成重傷後,已無法再參加任何運動競賽,且因認知功能障礙,目前就讀特殊教育資源班,學業及運動方面都受極大影響。

改名為馬奉孝的馬寅紘,因涉及去年淡水免費學英文9月的殺警案,原遭收押後獲交保,但他不知悔改,因運毒被逮又遭收押。

判決指出,馬為了幫朋友出氣,2009年12月間,找來4名少年,將劉姓國中生從學校強押至北市景華公園停車場,以初級多益腳踹倒對方,再仗著人多勢眾的優勢,將劉打到腦水腫,昏迷20多日,日後呈現輕度智能不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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